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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老公携警方出动 台湾歌手潘越云被捉奸在床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wkt520    时间: 2009-3-7 13:56     标题: 老公携警方出动 台湾歌手潘越云被捉奸在床

潘越云行事风格非常低调,甚至还被形容成神秘得像猫,被捉奸一事却让她的私生活曝光于公众面前。  

本报讯 唱过不少经典好歌的台湾歌手潘越云,多年前已隐退乐坛,甚少露面,但昨日却有台湾媒体爆料,称她早前曾被结婚十年的画家老公黄光全捉奸在床。据报道,去年8月,黄光全在警方陪同下,冲进潘越云淡水住处,当场撞见她一丝不挂与55岁黄姓男子躺在床上,之后,黄光全一怒下以“妨害家庭”的罪名把两人告上法庭。潘越云也坦承,自己和老公分居后就与外遇男子交往,但夫妻婚姻其实早就出了问题,自己只是为了女儿才勉强维持完整的家庭。

 老公携警方出动,深夜入屋抓奸

今年52岁的潘越云,与画家黄光全结婚十年,两人育有一女。在外人眼中,一家三口感情很好,一直是人人称羡的甜蜜家庭。但如今她却惊传有外遇丑闻,更被老公捉奸在床。

据台湾媒体报道,潘越云和黄光全的感情其实早已出现问题,只是两人为了女儿并未选择离婚,但去年年中潘越云已和老公协议分居。两人分居后,黄光全私下请人调查妻子,意外发现潘竟与其他男人同居,黄光全气不过,于是在去年8月26日凌晨,协同辖区警方到潘越云在淡水的别墅抓奸。

  曾考虑公告媒体,顾及女儿作罢

据报道,当日黄光全和警方闯入潘家后,惊见她和男友全裸在床,黄光全气得立刻拿起相机拍下“罪证”,潘越云则赶紧用棉被裹住身子,但仍被拍下背部全裸的画面。报道中还指出,潘越云在警局中坦言,自从和黄光全分居后,她和这个黄姓男子即展开交往并同居。之后,黄光全气愤表示要告其“妨害家庭”罪并告知媒体,但最后经不过潘越云再三请求,且为顾及10岁女儿的心情才作罢。由于双方有意和解,侦办的士林地检署将案件送交调解委员会调解。

潘越云家事,经纪人表示不知情

自出道以来,潘越云的行事风格就非常低调,向来不爱透露私事,甚至还被形容成神秘得像一只猫。这起事件发生后,她和老公的手机号码都全部停用,她新使用的两个号码也只给特定好友,但经常关机。记者截稿前,她的两个手机分别处于关机和无人接听状态,之后记者致电潘越云经纪人张曼芸求证,听闻此事后张曼芸大感惊讶,表示这种感情的事,要当事人才能回应,但其后又表示她也联络不上潘越云本人,无法回应。

链接

Q:通奸罪怎么罚?

A: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如受损害一方不起诉,则不会提起公诉。

台湾刑法规定,不分男女,“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奸者,亦同”,同时,通奸罪须告诉乃论,即不告不理。台湾是当前全球少数还保留“通奸罪”的地区。

记者也致电本报法律顾问肖曼丽,在了解了事件情况后,她表示按台湾的法律来看,在分居却没离婚的状态下,被丈夫捉奸在床,已构成“妨害婚姻及家庭罪”,可判处潘越云以及该通奸男子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两人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,还可能被判“重婚罪”而遭更严重的法律制裁。

不仅如此,台湾的法律还支持受害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处理离婚等问题时,法律也会在财产和小孩的分配上偏向受害方,潘越云最后可能落得“人财两空”的下场。

潘越云简介:

本名:潘月云

出生地:高雄

年龄:51岁(1957╱11╱19)

出道:1980年出道,今年迈向第29年

代表歌曲:《天天天蓝》、《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》、《野百合也有春天》、《情字这条路》

婚姻:1999年5月9日画家黄光全结婚,育有1女玺儿,今年10岁

近期露脸:

˙去年11月16日在红楼河岸留言举办个人赏听会,并提前庆祝51岁生日,未见老公到场

˙去年12月19日独自出席黄大城追思会

˙去年12月31日出席台中县丰原跨年演唱
作者: sesedw    时间: 2009-3-7 14:14

是不是真事啊?还真没有听说过潘的绯闻啊.
真是的 现在的娱乐圈里是太乱了啊!
什么事都可能出现啊!
作者: lpxhwrn    时间: 2009-3-7 14:16

娃哈哈,52岁找了个25岁的,摆明了是老牛吃嫩草嘛
作者: WLJ106    时间: 2009-3-7 15:23

是真的吗?造谣呢吧,有这磨回是吗!不要吓说啊.
作者: zhangyanzhi11    时间: 2009-3-7 15:27

这个女明星没有听说过啊,可能是过气明星吧,其实明星跟普通人一样啊,发生这种事也并不奇怪啊
作者: odd    时间: 2009-3-8 10:30

做爱而已,不必大惊小怪。她找别人做,是因为她觉得你满足不了她了,直接离了就行。
作者: basten9    时间: 2009-3-8 10:56

没图吗!看得不爽哦!还有明星还找那么老的干嘛!
作者: love6631458    时间: 2009-3-8 11:18

哪有五十二岁找二十五岁的呀
明明是五十五岁吗上面写着
肯定不是性欲问题啦
要不怎么会找五十五岁的人
估计是感情上的事,这种事我们不用去评论,每个人都有一杆称量感情的称啊
所以这种事情不要多做评论了
作者: loading    时间: 2009-3-8 11:24

此人的歌,相当不错的,特别喜欢的一首是《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》
作者: guyi1982    时间: 2009-3-8 17:23

不会八,50多的人了,还去偷情吗,我想这方面的需要应该已经衰退了啊。
作者: ruirui0909    时间: 2009-3-8 17:37

很正常,这女的现在正是虎狼之年,这老公满足不了只好找其他难得来满足了,呵呵
作者: tufhna    时间: 2009-3-8 17:57

52岁的女人性欲还这么强啊,难怪他老公不行了啊。
作者: badlife    时间: 2009-3-8 20:51

台灣這幾年有人在推動通姦除罪化,至少在刑事上是沒有責任的,而民事的賠償仍保留。
因為其實夫妻分居之後,有一方有第三者時,另一方就有可能用這招來讓第三者入獄與賠償。
通常的作法是先找偵探社偵察外遇兩人的行蹤,然後告知警察,才能達到捉姦在床的證據,閩南語俗稱的「抓猴」。
不過近來也有案例,找到人但是衣衫整齊,法官也無法去判罰。
只不過通姦的賠償向來都不輕,少則十來萬,多則上百萬台幣,算是罰金很重的罪。
作者: 袁随风    时间: 2009-3-8 22:19

潘越云挺丑的,而且有意思的是,她的奸夫居然也姓黄,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,这个人是否和她老公黄光全有什么关系
作者: 330564387    时间: 2009-3-8 22:24


切~只要是明星不如是大还是小~都这样~

想出名女的~~都先跟导演之类的人勾三搭四~
好让自己上镜~
这种东西太平常了~

才外遇而已~~~~再说还50+的人了~
作者: adsl0008    时间: 2009-3-9 00:02

这新闻的可靠性不强啊,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,他老公没这么傻八?
作者: Dboy911    时间: 2009-3-9 09:18

晕,51岁还能被捉奸,很好很强大。以前没看过她有什么绯文啊,怎么一下就来了个猛的
作者: ssccbb    时间: 2009-3-9 09:23

52岁还在外面找25岁老牛吃嫩草。是潘在自我炒作吧。
作者: m1k1    时间: 2009-3-9 10:17

台湾娱乐圈和香港娱乐圈应该是一个样子
都是黑社会占主导
其实当艺人真的也挺郁闷的
深表同情
作者: xk893301    时间: 2009-3-9 10:26

这就是做名人的代价啊,私生活没隐私,这事要在老百姓身上,谁管啊,现在还有通奸罪吗,充其量一外遇,两厢情愿,只又飞出一帽子,绿油油的。这老公泼粪也溅自己一身,只不过分财产时多了法码。
作者: 慕容寒星    时间: 2009-3-9 11:26

大家都有需要的,只能说明他老公无能,所以要去找个更厉害了,年龄不是问题
作者: niniubi    时间: 2009-3-9 11:34

这个好 啊,警方带了摄像机了没?传点艳照门出来啊
作者: diaonilaopo    时间: 2009-3-9 11:38

....52岁的某人居然能和25岁的好上。难道这就素~艺人~的魅力所在
作者: jwy0426    时间: 2009-3-9 11:59

肯定是找鸭子吧!否则就是养小白脸啦!她男人满足不了她了,
作者: lty2003    时间: 2009-3-9 12:13

都五十多岁了,还能干的动,购厉害的,不过女的五十还能出水吗?
作者: edif    时间: 2009-3-9 13:12

这么大的年纪还要出墙啊,有没有搞错啊,有人要吗?
作者: 布狗    时间: 2009-3-9 13:22

娱乐圈的事情和人都不能按照世俗的眼光看待。可能就是一个特殊的自认为合情合理的团体吧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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