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论药家鑫案(仍是客观评价)
前天我发了一个帖子,结果引起公愤了,后来我总结了一下就是写得太多了,很多人没看完就开骂。所以我今天简单的说几句,避免有人没看清楚我的话就回帖反驳。
1,摆明观点。我就是说事实,不是讲道理,就像旧社会地主欺负农民一样,这是事实,我说那时地主可以欺负农民不等于我说地主应该欺负农民,更不能说我赞同地主欺负农民。
2,我要说一个事实,药家鑫本来有活的可能的,尽管可能性很小,但是在他说出那句“怕农民麻烦”之前确实有活的可能。又是请愿又是教授讲“激情杀人”相信大家已经了解药家的实力了,试想如果药家鑫说受害者骂他,威胁他,刺激他等等。以药家的实力或许真的免其一死(我再声明,我不希望这样,我是说很有可能!)大家也许不知道法律对故意杀人怎么判,最低的判罚仅仅是3年徒刑,(我以前了解的,很多年没看法律的书籍了或许有变化)。所谓的杀人偿命是不符合法律的。药杀人后好像和父母一起自首的,这段时间他们说了什么我不得而知,但是他父母肯定没有告诉他别说“怕农民麻烦”,他父母太高估儿子的智商了,认为这么简单的“道理”还用说吗?结果事实证明傻子就是傻子,烂泥就是扶不上墙。
3,表名心情。这件案件我的心情除了愤怒外,就两个字——庆幸。就像我上个帖子说的那样,我说此人没什么大危害(注意啊,没什么大危害,不是没有危害),因为他智商太低,而且可能脑子还有点毛病。大家请放心这种人成不了窃国大盗,当不了黑社会,连流氓团伙都不回要他。他远不如杨家、马加爵那伙人。脑子不仅想不明白事,而且心理素质差,这种人能有什么大危害,要知道“恶人”不是谁都有资格当的。
4,发这帖子我就是想说我们要客观。出了事不要仅仅是愤怒,而是要多想一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