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印

老公携警方出动 台湾歌手潘越云被捉奸在床

0
台灣這幾年有人在推動通姦除罪化,至少在刑事上是沒有責任的,而民事的賠償仍保留。
因為其實夫妻分居之後,有一方有第三者時,另一方就有可能用這招來讓第三者入獄與賠償。
通常的作法是先找偵探社偵察外遇兩人的行蹤,然後告知警察,才能達到捉姦在床的證據,閩南語俗稱的「抓猴」。
不過近來也有案例,找到人但是衣衫整齊,法官也無法去判罰。
只不過通姦的賠償向來都不輕,少則十來萬,多則上百萬台幣,算是罰金很重的罪。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xc0620 金币 +5 回复认真,鼓励! 2009-3-8 21:58

TOP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25-3-20 07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