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uirui0909 发表于 2009-3-8 17:37 只看TA 1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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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正常,这女的现在正是虎狼之年,这老公满足不了只好找其他难得来满足了,呵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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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dlife 发表于 2009-3-8 20:51 只看TA 1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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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這幾年有人在推動通姦除罪化,至少在刑事上是沒有責任的,而民事的賠償仍保留。 因為其實夫妻分居之後,有一方有第三者時,另一方就有可能用這招來讓第三者入獄與賠償。 通常的作法是先找偵探社偵察外遇兩人的行蹤,然後告知警察,才能達到捉姦在床的證據,閩南語俗稱的「抓猴」。 不過近來也有案例,找到人但是衣衫整齊,法官也無法去判罰。 只不過通姦的賠償向來都不輕,少則十來萬,多則上百萬台幣,算是罰金很重的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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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0564387 发表于 2009-3-8 22:24 只看TA 15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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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![]() 切~只要是明星不如是大还是小~都这样~ 想出名女的~~都先跟导演之类的人勾三搭四~ 好让自己上镜~ 这种东西太平常了~ 才外遇而已~~~~再说还50+的人了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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